人民网福州12月9日电 福建省第十届党代会报告指出,当前福建民生建设还面临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不够高等挑战。“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是各级各部门奋力推进的中心任务之一。 为了更好地把握省委对民生和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整体定位,必须找准问题,明确主攻方向,用实践将“建设新福建”的美好愿景变成百姓心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回应民需,做好民生工作 作为共享发展的落脚点,民生建设如何推进?如何全面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关键在于注重发展的“民生导向”与“民生视角”,办好“民心工程”。民众的关注点在哪里,着力点就应落在哪里。以满足民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一批接地气、惠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增加重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看看民生领域中哪些是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再从中分出轻重缓急。 推进和落实重点民生工程,就应集中精力首先解决群众呼声高的民生事项。一方面,要拓宽渠道,充分调研。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以民为本,充分尊重民意、民需,做到群众“点菜”,政府“买单”,彻底解决一些民生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由政府制定‘菜单’,自上而下统一实行,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充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不接地气”的问题;另一方面,要贴近民生脉动,适时调整工作项目和方案,要提供分类化、多层次的服务项目菜单,不断拓展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新路子,并建立适应方案调整的项目方案动态管理机制。 二、精准改善短板,集中力量抓重点 短板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总体效果。为此,一要确定民生领域短板。依照“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与在全国各省份中的排位比较”两个参照标准,找出我省那些统计数据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统计数据虽然较好但在全国位序低于我省人均GDP在全国排位的民生领域,将之视为相对需要改善的短板,加以大力补齐。二要让政策向需要托底帮扶的重点群体倾斜。民生政策和项目,除了着重解决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的区域不平衡、脱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之外,还应该根据省情着力关注解决特殊、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对于当前社会存在的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逐渐出现的失独家庭等群体,要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如建立特殊、弱势人群的信息系统,以及政府主导、各部门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设立专项关爱帮扶服务项目等,在共享发展上做到不仅“决不让一个地区掉队”,而且“一个都不能少”。 三、体现公平,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终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发展的普惠性与包容性。普惠性是发展要让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受益,包容性是发展要兼顾不同类型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二者共同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公平是民生建设的首要责任和目标。当前,要做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就要在民生建设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此,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战略,努力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完善和落实改善民生的普惠政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逐步扩大民生建设的覆盖面,加快实现社会基本保障全覆盖。 四、扩大社会事业开放,推动多方合作发展 目前,包括民生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剧了“投入不足”与“资源浪费”的矛盾,造成效益低下,影响了百姓的获得感。为此,要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有序开放。一是构建社会事业开放体系。促进社会事业由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向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多元供应模式转变;二是促进各方利益共赢、协同发展。一方面明确政府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兜底”责任,把该管的管好。例如政府集中力量解决养老、医疗、教育、交通、保障房以及精准扶贫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问题。另一方面,把该放的放开。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模式,投身公共服务、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三是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通过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选择,降低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配置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积极探索通过税费减收、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推动和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基本公共服务。 五、着眼制度建设,多层次推进创新 民生建设最忌“短平快”,“短平快”虽然能见一些效果,但没有制度难以坚持,百姓就不能长久受益。当前,需要建设和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有涉及民生大计的收入分配制度和一系列相关法律如养老法、社会保障法等,以及与改善民生相配套的一些制度安排如公共财政体制、官员政绩考核制度等。此外,还有用于统筹民生建设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民生建设各环节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等。 在社会事业领域,只有通过创新才能释放更大的红利。社会事业具有双重属性,一是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向全社会提供,二是作为“社会服务”由社会成员按需购买。这一特性决定了社会事业领域具有较大的改革和制度创新空间。例如通过吸纳政府之外的企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既可以增加社会服务提供的来源,又可以创新“公共产品”提供的方式,有利于获取更大的红利;又如加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管理,改变“管钱”、“管项目”的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科学规划、制定规则、完善政策,可以为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公平、顺畅的环境。社会事业领域的各项改革创新环环相扣,也需要通过一揽子多层次、相互配套衔接的制度创新方案加以实施。 六、引导培养百姓认同感、幸福感 提升百姓的“获得感”,除了在客观上使民生福利量增质升之外,还要重视引导培养在主观上的认同感、幸福感。一是舆论引导。通过舆论告诉老百姓,民生建设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民生改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二是推动社会参与。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让百姓在对民生事务的参与中,提升相关决策和政策的认同感;三是提升区域文化品味。支持乐观积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倡导充实向上的精神生活,坚持将文化作为激发百姓归属感、幸福感的心理源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