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职人员户籍、工作居住证办理的政策 答:2018、2019年新招录聘用文职人员进京落户已下发相应的通知。按照《文职人员条例》招录聘用到军队驻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岗位工作的非京籍文职人员可以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享受待遇参照《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 (四) 文职人员的工资待遇都包括哪些,具体金额有多少? 答:工资由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4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军队服务津贴、特殊地区津贴类、特殊岗位津贴类、特殊人才津贴类、特殊任务津贴类等共20余项,工资标准还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现役干部工资调整等情况定期适时调整。 (五) 文职人员有没有奖励工资? 答: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文职人员,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内的,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二分之一。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奖励工资标准的全额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奖励工资标准的8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予发放。 (六) 文职人员的保险待遇 答:文职人员按规定参加工作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还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七) 新招录的文职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答:实行试用期的文职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为7200元,硕士研究生为7600元,博士研究生为8500元;社会人才中,大学本科为7600元,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博士研究生为9000元。 (八) 女文职人员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 答:女文职人员生育期间,按照国家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停发军队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其中,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九) 文职人员住房待遇 答: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主要由个人通过市场租住或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人员可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或公寓住房。单位为文职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文职人员符合什么条件可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或公寓住房,租金如何收取? 答:用人单位周边无社会依托且单位房源允许的,经军级(含)以上单位批准,文职人员可以租住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租住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租金水平评估确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住房租住协议,并在其退休、辞职、被辞退以及与军队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后3个月内收回。 (十一)文职人员住房公租金是按什么标准缴存的,有无地区差异? 答:单位为文职人员在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公积金账户,用人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统一按文件规定确定。 (十二)文职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文职人员的工资收入,除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和不征税项目外,均应纳入工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三)文职人员医疗保障 答:文职人员平时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十四)文职人员在军队医院看病是否可以像军人一样优先? 答:文职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可在军人诊区就诊,与军人同等享受挂号、检查、治疗、手术等优先待遇;在所在单位军队体系医院,或按照规定程序转诊至其他军队医院住院,与军人享受同等服务待遇。 (十五)文职人员会不会安排每年的例行体检,体检项目包含哪些? 答:文职人员免费在军队医疗机构体检,每年一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局级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以及虽编有卫生机构但难以承担体检任务单位的其他文职人员,在所在单位军队体系医院体检,其他文职人员在所在单位基层医疗机构体检。文职人员体检项目按照同级别军人健康检查项目执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健康损伤因素的部队,以及驻地方病高发地区部队的文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体检项目。 (十六)文职人员的医疗补助是怎么规定的,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答:文职人员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在医保费用结算后,按照规定比例予以补助,回所在单位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外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即起付线以内费用、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费用和完全自费项目费用,由个人负担。 (十七)文职人员是否可以和军人一样评残? 答:文职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导致伤残的,按照军队相关政策评定伤残等级。 (十八)文职人员的子女是否可以上部队幼儿园? 答: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 (十九)文职人员离开部队后保险等如何转移接续? 答:文职人员自退出军队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即行终止。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文职人员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移地方的相关手续。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补偿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文职人员经济补偿。 网上报名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 ),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信息,发布期间登录军队人才网报名。 联系人:丁干事 联系单位: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政治工作处 联系电话:010-66820065 原标题: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宣讲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