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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搞银行的都知道,在过去几十年前,金融风险就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现在由于金融科技的使用又有金融科技带来的这些风险。”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张燕玲在18日举行的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说。 金融最本身面对的就是风险与不确定性。随着新的技术变革、随着众多的制度规则也都在变,金融安全问题的概念内涵一直在不断变化,也一直在不断出现一些新的挑战和现象。在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与会专家就金融科技时代的金融安全问题展开了讨论。 金融科技使金融服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张燕玲表示,金融科技使各方有很大的受益,利用大数据降低了信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控制风险,人工智能为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同时金融科技也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金融科技为金融供给提供了新的活力,新的参与者进入市场、短期内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但是金融科技也带来了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的新风险。 聚焦到金融体系本身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等。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助理杨涛说,随着新技术涌现而来,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使我们看到,原有的金融机构的边界、金融市场的边界、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边界也都变的模糊了,这种模糊与原有的监管规则、监管方式难以保持一致性。比如,在金融领域,持牌金融机构与大量的导流机构、技术机构、风控机构等开展合作,这种合作的边界就产生了原有产品与服务的模糊性,值得我们重新来探讨安全的边界在哪里。 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原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在论坛上指出,金融科技有可能引发的一些新类型的金融风险,金融科技在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变量就是监管。金融科技监管需要重点关注的不是科技本身的风险,因为技术是中性的,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科技应用于金融业务所产生的风险,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也坚持了这一点。 谢平认为,中国在过去十多年来,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最成功的案例是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尤其是网联出现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额上缴。第三方支付监管通过十多年不断的博弈、改进、技术进步,最后形成了成功案例。谢平还指出,金融监管科技的目标和金融机构监管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应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即反垄断,包括技术垄断和数据垄断,这两个问题目前在金融科技当中已经体现出来了,现在有关当局已经在这方面开始研究。 近期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密切关注银行与第三方机构、金融科技平台的资金、技术等各类合作。一方面持开放态度,允许银行业务经营有创新;另一方面,银保监会也密切关注“助贷”业务的潜在风险,比如科技安全风险、KYC风险、信誉风险等。 “‘助贷’业务已经存在5年多了,对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合作搞类似助贷这样的业务应该加强监管。”谢平认为,对于助贷监管应该坚持以下几点:主营业务不能外包、科技公司不能碰资金、客户数据产权是银行的不是科技公司的、收费规则、市场准入规则等。 任何金融创新都会面临效率、安全的“翘翘板”。杨涛表示,其实监管过程是为了进一步的探索未来我们对于风险与安全的容忍度在哪里。 “风险监管、金融安全监管不仅仅是解决风险问题或者预防出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为未来金融的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的创新生态与发展模式,长远来说这对金融安全更加重要。”杨涛认为,未来金融包括新科技环境下的金融体系如何健康安全的发展,离不开十个方面的要素关注:包括人才、对技术本身、数据、场景、资本、产业、监管、政策、硬件、文化。 杨涛指出,金融科技时代对于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要求一方面是体现在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的提升,无论对于监管和行业来说都是重中之重。另外一方面,人才还绕不开对于职业道德、社会责任这样一些最基础的能力的所谓把握。过去这些年我们都在推动金融科技新金融的快速发展、推动人才的快速成长,但是对于职业道德、社会责任这些方面反而重视有所不足;追求技术迅速改善效率、迅速的融资、迅速的变现,这个过程当中反而对于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强调的有所不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