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称 通知),介绍了有关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事项。2019年我省高企认定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根据《通知》要求,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 申报企业范围为: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 2016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2017年、2018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记者获悉,近年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较快,截至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了237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