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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地落实应用普及相关工作,促进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落实开展活动所需各项经费;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区域和学校的示范作用,营造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氛围。 3.各地要高度重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的重要抓手,将网络学习空间作为其他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统筹整体推进。 4.活动的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要深入总结提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促进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服务模式的变革,为支撑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切实方案和有效路径。 六、联系方式 1.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 电话:010-66097208 2.中央电化教育馆:邢羽赫、刘峰 电话:010-66490235,010-66490215 附件: 1.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省级工作联系表.doc 2.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省级实施方案.doc 3.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评价指标.doc 4.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评价指标.doc 5.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doc 6.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汇总信息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