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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光:近一段时间,民进党将阻挠、限制两岸交流合作的“黑手”伸向了校园。他们频频放话,以各种说辞干扰、限制两岸学校间的正常交流,企图剥夺台湾师生的交流权益,继而损害他们的利益。加强两岸民间交流和人员往来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也是台湾的主流民意,这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也禁锢不住的。 台湾东森新闻记者:北京香山论坛刚刚落幕,陆委会称,香山论坛已经变成“批美吓台的场域”,请问有何评价? 马晓光:陆委会的说法完全是一派胡言。北京香山论坛自2006年创办以来已经召开九届,成为大陆主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轨半”的安全对话平台,达到了增进安全互信、沟通政策立场、引领安全对话、促进交流合作的目的,有助于地区国家间增进相互了解和互信,减少误解和误判。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在“九二共识”基础上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台海和平稳定的保障。“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才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反对和遏制“台独”才能维护台海和平,维护亚太地区繁荣稳定,维护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我要纠正一下陆委会的错误说法,反对遏制“台独”不是在恐吓台湾。 福建海峡卫视记者:在台湾连续被所罗门群岛与基里巴斯所谓“断交”之后,日前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也亮起了红灯,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也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这个趋势还会发展。具体情况请向外交部询问。 福建东南卫视记者: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民进党当局上台后篡改历史课纲引发岛内不满。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价?第二个问题,美国副总统彭斯24号发表亲台言论,称要和台湾站在一起,台对外交往部门对此表示感谢,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先说第一个问题,民进党当局和“台独”势力主导推出的所谓“新课纲”,数典忘祖,美化殖民统治,企图割裂两岸的历史和文化连接,充斥着“去中国化”的内容,不仅荼毒台湾年轻一代,更进一步破坏两岸关系,加剧两岸对抗,必然遭到台湾社会的强烈反对。 第二个问题,关于美国彭斯先生的这篇讲话,外交部已经全面表明了我们的立场。民进党当局挟洋自重、甘当棋子,令人不齿。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不容外国势力插手干涉。我们希望美方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妥善处理涉台问题,不要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 北京日报记者:10月24日两艘大陆船只及28名船员被台湾当局以“越界”为由进行扣押,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我们正在关切事件的发展。台湾有关部门应当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妥善处理此事。 人民政协报两岸经合周刊记者:日前陈水扁企图通过支持蔡英文连任,而谋求所谓“台独”“宪改”,请问发言人对此如何评价?第二个问题,台陆委会负责人日前针对修改课纲辩称,台湾地区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修编并非官方主导,完全是民间行为。对此发言人有何看法? 马晓光:先回答第二个问题,陆委会的说辞是一种掩饰和借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精心谋划、逐步推动“去中国化”的“台独”活动中,民进党及其当局就是幕后黑手。他们的狡辩和抵赖是无用的,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回到第一个问题,我们已经多次表明,坚决反对以所谓“修宪”、“正名”等方式来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陈水扁的主张,碰触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底线,是不可能得逞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双十一”即将来临,全新上线的网购平台“淘宝台湾”近日正式落地入岛,民进党当局称这是陆资绕道来抢占市场,一定要撤查,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价? 马晓光:自2009年“双十一”电商购物节首创以来,每年11月11日已经成为全民购物盛宴,也获得了台湾民众和企业的热烈响应和踊跃参与。此次“淘宝台湾”在岛内上线就地服务台湾民众和企业,并在今年“双十一”给予消费者诸多优惠。我们乐见广大台湾民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利益。 民进党当局从来不把人民的利益当回事,处处断路、挖坑、筑墙,除了损害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不会有任何效果。 台湾《旺报》记者:美国联邦参议院今天通过“台北法案”,要求美国行政部门采取积极行动支持台湾,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我们坚决反对美方通过一系列所谓的涉台法案来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这一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台当局发展所谓的“外交”关系,不过是痴人说梦,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美国打“台湾牌”,民进党当局甘当棋子,最终损害的是台海地区的和平,损害的是两岸同胞特别是台湾同胞的利益。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国营商环境跃居全球第31位,这对广大台企来说将有哪些机遇? 马晓光:我也注意到了这个消息。大陆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更多的外商外资来大陆投资发展。当然也包括为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创业提供更好的条件。 深圳卫视记者: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改内容,这些修改内容是否适用于台资金融企业,对于台资金融服务业会有怎样的影响? 马晓光:10月1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此次修订,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和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将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例如,修订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降低了申请在大陆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条件,取消了外国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的要求。修订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降低了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设立门槛,放宽了对外资银行的业务限制。 上述开放举措,同样适用于台资金融机构,将为台资金融机构分享大陆发展成果提供难得机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