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有5个省属部门单位和15个县的133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7.25亿元。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和3个县的7项工程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涉及金额332.98万元。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1个市和16个县分别存在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费用管理不规范、开支报销不真实等问题,涉及金额1.16亿元。 违纪违法线索 今年审计报告还首次披露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移送民生领域腐败等相关重大问题线索80起 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4起,截至2019年6月底已处理公职人员400多人。 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利益重大损失类重大问题线索127起;民生领域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类重大问题线索80起,主要是侵占扶贫、涉农、社保、医保、教育等民生资金,涉及人员多为基层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决策不当、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类线索37起,移送事项涉及7家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13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脱贫攻坚 26个产业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等涉及资金7.28亿元 对汕头等14个市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情况进行(第三轮)跟踪审计,全省截至2018年底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审计发现: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有5个县挪用、套取或超范围使用扶贫开发或新农村建设等资金,涉及金额824.12万元;有6个县违规改变捐赠资金用途或返拨捐赠资金,涉及资金955.82万元;有12个市的26个县未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使用“白条单”入账等,涉及资金17.98亿元。 ——产业扶贫存在问题。部分项目投向不精准,有16个县的26个产业项目简单平均发钱发物、投向非扶贫支持领域或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或个人,涉及资金7.28亿元;监管不到位,有5个县的14个项目共2658.3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后,即被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资金被抽逃、挪用;有13个县的38个项目管理不善,造成土地丢荒、牲畜等物资被转卖、资金闲置,涉及资金1.08亿元。 ——惠民政策落实存在问题。在教育资助政策方面,有14个市未及时足额、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生活费补助,涉及4891人、1323.44万元。在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方面,有6个市超范围或重复发放低保金(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特困供养补助金,涉及252人、70.96万元。有4个市未及时足额向75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25.75万元;有5个市的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虚报或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2.10万元。在预脱贫方面,有11个市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列入预脱贫。 ——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管理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9月底,有14个市180.03亿元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留存市、县、镇财政部门。有9个市的32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多报工程量或虚大工程预算问题,涉及资金606.87万元。 民生项目 1762套已验收或交付的公租房 空置时间超过1年 对佛山、韶关、惠州、江门、湛江等5个市及深圳市盐田、龙华等2个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发现:有4个市违规将旧厂房、商铺等商业拆迁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涉及住房168套。有3个市和1个区共1762套已竣工验收备案或交付使用的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有4个市的8个项目开工超过3年仍未建成,涉及住房4427套。有3个市未分配的安居工程资金7.91亿元闲置超过1年,4个市已拨付到项目的资金2.3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有3个市的97个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建设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对广州市天河区,惠州、韶关、阳江、潮州市本级及所属共7个县2015至2017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含幼儿园)进行审计,发现:韶关市、惠州市、潮州市饶平县的3所学校共2080.56万元资产长期闲置;广州天河区部分学校有31项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1亿元长期挂账未处理;阳江市有20家学校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640.52万元。 政策落实 部分市县违规收费增企业负担涉及1.89亿元 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等6个方面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费方面,有13个市和15个县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涉及金额1.89亿元;有4个市和1个县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和清算预收基金,涉及金额3.24亿元。 ——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方面,有2个市虚报17个充电桩(设施)和2个充电站的完成情况;有1个市2017年建成的38个充电站利用率偏低;有1个市2015年收到的上级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截至2018年3月仍未使用,涉及金额676.61万元。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政策落实方面,截至今年2月底,3个县共有4.07亿元资金滞留在县、镇财政部门未使用。 国有企业 37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最长的逾期3年仍未建成 组织对省交通、能源、机场、铁投、广业等5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 ——投资管理不善。有1户企业的4个项目管控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到位,存在投资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1.11亿元。有1户企业的1个项目超股比向合作单位提供借款4401.22万元,存在潜在风险。 ——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有1户企业的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936.13万元。有1户企业的4个项目存在围标情况,涉及合同金额1231.57万元。有1户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相关工程款项及违约金共3.78亿元。有4户企业的37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涉及总投资额2298.48亿元,最长的项目已逾期3年仍未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