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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丨金融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20
摘要:债项结构客观化是指借助金融科技能客观地反映供应链交易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往来结构。首先要做的是业务资产和资金在真实状态下的交叉交互,然后是电子订单、电子发票、电子提单与物流、应收账款

  债项结构客观化是指借助金融科技能客观地反映供应链交易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往来结构。首先要做的是业务资产和资金在真实状态下的交叉交互,然后是电子订单、电子发票、电子提单与物流、应收账款的动态匹配等,最后是对单证、物流与资金的应收应付进行动态匹配。金融科技如果能帮助我们实现这些匹配,就能把控住资金端的风险。

  主体信用自治化,就是通过金融科技客观地反映主体信用状态,从而客观地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状态。

  《中国外汇》:您认为,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资金提供方,在金融科技应用方面,下一步的着力点应放在哪里?

  宋华:金融科技给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就供应链金融而言,由于银行处在产业链以外,不会经历产业的采购、销售等环节,对产业的了解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银行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一般采取M+N+1的模式,抓住核心企业来带动银行的业务。

  当前供应链金融领域发生的变化,使得银行有机会通过金融科技来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一个变化是供应链金融日趋复杂化。今天的供应链金融越来越网络化、平台化,不仅会涉及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一级客户,还会延伸到供应商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客户,且供应链的级数越多,企业的规模越小。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业务控制、物流控制手段和金融手段就显得捉襟见肘。第二个变化是多级供应链网络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手段多维度地刻画中小企业的信用,即为中小企业画像。而这正是银行可以发力的方向。银行通过大力投入金融科技来多维度地了解供应链网络中中小企业的信用状态,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供应链金融运营面向特定环节中的特定中小企业而开展的借贷关系;而广义的供应链金融不是针对某个企业,而是盘活上下游的现金流,优化整个产业供应链的资金流动。如果银行局限于狭义的供应链金融,就是保理、保函、福费廷这些传统业务;但如果能把眼光放到广义供应链金融上,会有更多业务创新的方向。比如企业资金的使用在不同的月份有高峰期和低峰期,在企业资金头寸充足的时候,资金成本很低。此时,企业可以选择提前向供应商偿还应收账款,同时获得一个折扣,就可加速供应链的现金流动。这种业务在国外叫动态折让。银行如果可以打破产品线和部门之间的界限,把资金管理部和贸易金融部的业务结合起来,就可以在这一过程中结合金融科技的运用创造出新的价值。

  《中国外汇》: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运用金融科技的制度环境上,有哪些方面还需要改善?

  宋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受到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也有一系列的建议和措施,包括提高银行对中小微放贷风险的容忍度、加大对中小微中长期贷款的力度,甚至取消承兑汇票等等。但要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需要从体系和机制上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商业银行是信用中介机构,如果一味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加大中长期贷款,其结果只能造成未来高企的坏账率。而在目前取消商业承兑或银行承兑,更是难以实施的建议,因为在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制度尚未建立的时候,贸然取消商业或银行承兑只会是抽取商业信用,让商业交易回归到现金结算。这不仅不现实,反而会增加买方企业的负担,使得上下游都难以为继。因此,从体系和机制上解决问题,才是我们需要踏踏实实探索的课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要从体制上寻求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方法,需要紧紧抓住三个“牛鼻子”。

  第一个“牛鼻子”是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单据。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如果不能解决共识机制问题,云平台就建立不起来,金融信用也没有办法进一步在平台上得到体现。

  第二个“牛鼻子”是实现交易确权。目前,导致资金在组织或企业之间流动不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大企业不对上游中小企业的交易进行确权。而不确权则直接导致了商业信用无法成立,金融机构就不能介入,供应链金融工具和市场也没有办法激活。

  第三个“牛鼻子”是限制延迟支付。延迟支付指的是超过约定时间进行支付的行为。延迟支付的状况在我国比较严重,大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拖欠银行,已经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毒瘤”。这种行为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商业环境无法净化,商业文明也难以确立。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和产品如何创新,都无法真正促进产业供应链的发展,金融服务产业只能是一句空话。现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在限制延迟支付方面都有相应的立法。从目前发达国家的法规看,通常会限制下游对上游的最长付款期,并规定事后的补偿机制。如果发生了大企业或其他下游强势组织对中小企业的延迟支付,会给予中小企业延迟支付补偿,而对延迟支付的罚息则非常高,一般都在基准利率上增加8%—15%左右。所以我国当前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来限制肆意延迟的恶意商业行为。这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真正降低综合性融资成本的关键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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