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回乡创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回乡创业人员购买农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回乡创业人才公寓和保障房,允许农村居民利用自有宅基地,与支持和投身我市乡村振兴的回乡创业人员合作建房。 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统筹安排回乡创业人员子女在创业所在地或居住地(租住地)就近入学。各县(市、区)要出台回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等地每学年提供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一定名额,用于解决结对加快发展县回乡创业人员及其工作团队成员子女入学问题,使其能享受公办学校(初中、小学)照顾入学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