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洛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郭富昌特约记者常向阳通讯员谢文灵)洛阳一男子在商场购物时意外捡拾一部手机,男子没有寻找失主,而是辗转3家超市,用手机支付盗刷了2000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孟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9日15时许,李某向孟津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的一部手机5月19日丢了,如今他发现与该手机绑定的银行卡被盗刷了2000余元。 接警后,孟津县公安局常袋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于5月19日当天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用李某手机在常袋镇及县城3家大型超市消费2000余元,用于购买烟酒等物品。通过相关视频监控分析比对,民警最终锁定韩某,在民警对韩某展开排查的过程中,得知消息的韩某迫于心理压力,主动到常袋派出所投案。 “我真不应该贪这个财,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面对证据,韩某悔不当初。据韩某交代,他在捡到受害人的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微信绑定有银行卡,遂见财起意,用微信支付功能进行了购物消费。 目前,韩某已被孟津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