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建成权责清晰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具体而言,既需要政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现可持续保障;又需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还需要社会各方面依法自觉履行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的绝对水平会不断提高,但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定位不会也不能改变,否则国家就可能不堪重负,还会导致社会活力下降、“养懒汉”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维护社会保障权益。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另一方面要合理进行责任分担。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调权利主体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前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同时,要明确各级政府、个人、企业、社会的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调动各种主体的积极性,使其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重要切入点】 1.社会救助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编织一张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确保网底不破,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陷入生存窘境,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也能让人民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就业,这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2.大病医保 大病保险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国,所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而言,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给予报销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彩标题] 1.促进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 2.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托起稳稳的幸福 [精彩开头] 示例一 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今天,不断拓展社会保障服务空间,发挥社会保障服务功能,有利于增强农村居民社会安全感,助力农村“精准扶贫”,推动农村社会乡风文明,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和协调城乡关系发展,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成效。 示例二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精彩结尾] 示例一 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要重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 示例二 诚然,从粗放型扶贫走向精细化扶贫,需要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这就意味着扶贫工作者要用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一招”,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迈开双腿走进千家万户,倾听他们的意见;敞开心扉面向一村一户,制定具体的方案。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这样,才能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