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障校园安全,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根据《榆林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学校公益性安保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绥德籍未就业退役军人、城镇下岗职工、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学校安保岗(公益性岗位) 数量:80名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18--45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品行,无治安、刑事等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张贴公告并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 2.报名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120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提供复员或转业军人证明,下岗职工、零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贫困证明)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绥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安保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或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下载)。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类别等实际情况,制定体能测试项目及具体实施程序。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聘用。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 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管理 (一)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经协商后可随时解聘。 (二)人员管理。按照《榆林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办法》执行。学校公益性安保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社部门负责人员年度综合考核。 (三)补贴待遇。岗位补贴每月 2500元(其中500元为浮动绩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联系电话:0912-5765185 0912-5659332。 附:《绥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安保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 绥德县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安保岗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4日 原标题:绥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安保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