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19年政和县事业单位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政和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9年政和县事业单位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政和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至200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4.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于政和县,2019年9月30日前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取得《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2017年之前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9年10月15日前退役的政和县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它要求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22日上班时间到政和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开发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7:30分。逾期未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三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和县人武部或民政局出具的参军情况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9年政和县事业单位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政和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到政和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开发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大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2.科目和时间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卷》(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1月16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予以注明,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通知 届时可登录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和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公开栏上查看。 5.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届时可登录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和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公开栏上查看。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政和县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和政和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公开栏公示。 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和公示栏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各占比例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和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0599-6053128(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点击下载>>> 1、2019年政和县事业单位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政和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xls 2、2019年政和县事业单位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政和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原标题:2019年政和县事业单位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政和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