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学校土地、建设、新增教师以及各项奖励性政策所需资金。依法落实“三个增长”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16%、17%、18%。各区县支出比例均在2018年基础上,至少保持与全市同比例增长幅度。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新增债券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资金支持,多元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资金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速度、数量和质量,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和年度考核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进行专项考核。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