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资料,在2019年8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由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交到新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出现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问题。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到2019年8月31日。 四、材料清单 1.退役士兵原安置部门安置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低保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 7.《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2、3项材料。 五、办理办法 1.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到新城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所在街镇民政站领取《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2.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新城退役军人事务局; 3.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到新城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社民政局(兰池大道中段兰池大厦10-09办公室) 联系电话:33185219 联系人:胡卫战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社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