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已出台的规定大多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还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缺乏足够的约束力。此外相关内容比较宏观、笼统,缺乏详细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对无人机低空空域的飞行活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造成管理过程中的‘认定难’‘执行难’。”马洪忠说。 用户群体对此也深有感触。梁宽说,他知道禁飞区在哪里,但是除此以外到底哪里能飞,他心里没底。也有企业反映,国内目前对民用无人机飞行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审批透明程度和效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有时候耗时过长,而很多飞行任务具有时效性,错过就来不及了。还有企业反映,国内一些城市在无人机管理上有“懒政”做法,“一刀切”式禁飞,没有为合法飞行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反倒是助长了非法飞行…… “无人机管理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明确告诉用户哪里可以飞,哪里不可以飞,放开该放开的,保护该保护的。只有让大家知道行事的边界在哪里,才能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有关业内专家表示。 据了解,2018年1月26日,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无人机生产、销售、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澄清了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比如,关于什么是禁飞空域、适飞空域,征求意见稿做了详细划分。行业从业人员期待这些条例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尽早推行,使无人机飞行活动有法可依。 深圳已于去年11月启动了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推出了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UTMISS系统,多数消费级无人机无须申请即可飞行,行业无人机等小型、中型及大型无人机通过UTMISS系统在线提交飞行申请,批复时间大大加快。这意味着无人机管理从权责不清的模糊地带走向了合法化。“作为无人机行业的一员,我们迫切希望这套解决方案能推向全国各地。”一位无人机从业者由衷地说。 二是规范无人机的生产经营、使用操作等标准。 “现有规定涉及的行业标准有待细化和落实。最好联合无人机行业知名企业,通过对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制定,引导行业按照统一标准开展研发、生产和市场活动,促进生产规范化,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业链效率。”刘洋建议,实行无人机航空公司特许经营,形成无人机航空行业标准,即通过设定准入门槛规范无人机商用市场。 “对无人机操作者的资质管理,应采取‘分类为先,科学合理’的模式。比如用于娱乐消费、危害性小的无人机,对操作者资质不做要求;用于农业植保、电力巡检,对地面和空中有一定危害性的无人机,就需要操作者具备相应资质。”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三是企业应不遗余力地用技术手段提高无人机飞行的安全性。 “目前大疆在售的主流无人机型具备全向感知与避障系统,应用了红外感知、目视感知系统、毫米雷达波等多种技术,未来我们还会在大部分的无人机上安装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无人机可在空中与其他飞行器进行信息交互等。”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希望通过技术升级,保证无人机飞行本身的安全,并能用技术手段限制危及飞行安全的操作。 “企业还应为用户提供政策咨询等在线服务,让用户可以简单地搜索到飞行的区域是否涉及安全问题,是否禁飞等,并在出售产品时对用户进行无人机飞行安全培训和普法教育。”史圣卿建议。 今年4月,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13个新职业信息,无人机驾驶员就在其中。专家认为,后续从业资质等标准也会陆续完善。 期待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民用无人机能飞出更广阔的天地,为人们带来更多美好体验。(记者 刘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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