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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792-8239834 区消防救援大队:0792-2389119 15170278115 点击下载>>> 2019年浔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浔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7月4日 原标题:浔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