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教育

旗下栏目: 教育 体育 网络 军事

2019法考【宪法】考点二十二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概述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04
摘要:天津中公教育助力各位考生朋友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为您带来的是法考资料内容:考点二十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概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全国人

天津中公教育助力各位考生朋友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为您带来的是法考资料内容:
 

考点二十二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概述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组成   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任期   5年   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2届  
开会   全体会议每年举行1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主席团主持。2/3以上代表出席
全体会议一般公开举行,必要时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开会前举行预备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
常委会或1/5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2个月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  
工作制度   1.提出议案
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提出议案。必须答复,可以口头,可以书面
2.质询
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监察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必须答复,可以口头,可以书面
  1.提出议案
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院、最高检、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0名以上联名(两央、两委、两高、10常委)
2.质询
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监察委、最高法、最高检的质询案。必须答复,可以口头,可以书面
 

更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讯,欢迎浏览天津中公法考网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