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达研 记者董国勋)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相关篇目,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领导的若干规定。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肖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尔恭,党组成员王晋良、刘维木、刘晓滨和姜建国出席。各位副秘书长,相关工作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理论学习内容,深刻阐述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要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把增强使命担当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会议强调,省委关于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领导的若干规定,是坚持和实施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规定,政治性、针对性很强。常委会党组要深刻领会若干规定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决定,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