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文件规定,经垦利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根据岗位所需,报考岗位对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凡符合报考护理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护士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二、招聘岗位 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8月2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6:00 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31日11:00—8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9:00—8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51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 /index.html)上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后,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