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支持保障。各地和学校要对劳动教育所需要的师资、场地设施、经费投入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为劳动教育的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实施、师生安全保障、劳动教育督导和考核激励等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专业研究和指导。设立劳动教育研究项目,开展专项研究和实践探索。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教研活动,开展劳动教育课程资源研发,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与使用,不断提高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考虑到各地差异比较大,各级各类教育也不一样,《指导纲要》有一个在实践检验中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此次《指导纲要》先以“试行”的方式颁布实施。希望各地和学校在试行期间,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帮助我们修订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