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标准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每月按照工作绩效实行考核发放。基础工资为20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工龄工资50元/年,逐年递增。并根据全县社会工资水平适时调整增长基础工资。 2、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属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3、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发巡特警队员制式警服和警务辅助人员标识。 4、年度考核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影响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的事项,由永昌县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2、未尽事宜,由永昌县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5-7526116 县公安局 0935-5836087 永昌县公安局 永昌县财政局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永昌县2020年公开补充招聘巡特警队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