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实施单位实施,招聘单位进行监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督电话:28775857。 政策咨询:022-28775808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022-28013570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3:《试讲大纲》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05月25日 原标题: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