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完全符合国家分数要求且并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两江国际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人工智能学院的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另文规定)。 (三)当年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 第二条评选等级与金额 特等奖12000元/人;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第三条评选比例 在符合评奖条件的新生范围中,按一定的比例来确定获奖人数。其具体评选比例为:特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3%;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5%;二等奖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7%。未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均可获三等奖。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计入上述比例。 若学院获奖总人数低于1人且有第一志愿学生的,按1人计。 第四条 评选办法 所有推荐免试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获特等奖或一等奖。 (一)特等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特等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质生源高校的毕业生(仅含普通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专升本、网络教育学生);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30分(含30分)考生。 (二)一等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一等奖: 1、满足特等奖评选条件但未评上特等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一等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20分(含20分)考生。 (三)二等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二等奖: 1、满足特等奖及一等奖评选条件但未评上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二等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10分(含10分)的考生。 (四)三等奖 其它未获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均可获三等奖。 (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评各相关奖项。在评比时,可参照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复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本科期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励,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六)以上奖项均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 评选程序 各相关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评定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待当年研究生新生录取结束后,由相关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及相应学院评定细则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核查通过后,报学校审核通过。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撤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誉称号,并退回奖金: (一)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且未办理延迟入学手续者; (二)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三)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四)因其他原因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接收专业 原文链接:https://cl.cqut.edu.cn/info/1041/2486.htm 内蒙古考研信息欢迎关注内蒙古研究生考试频道 或关注内蒙古中公教育微信号(nmzgoffcn),及时掌握公考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