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入党时间)。 7.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党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 《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安部直属单位2020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准备材料清单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