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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2
摘要:江苏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日前江苏盐城印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

北极星大气网讯:日前江苏盐城印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六个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18%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2天,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实现更好目标;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优化产业布局。运用已编制完成的全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为优化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南。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各地根据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可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其中化工、钢铁和煤电项目应符合省、市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开展环境政策和制度集成改革试点,放大政策扶持和改革集成效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坚决予以停产。到2020年10月底前,城市主城区范围内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基本实施关停或搬迁。(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根据环境容量合理构建钢铁行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所有搬迁转移、产能并购或置换等钢铁冶炼项目,原则上只允许在沿海地区规划实施。(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关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取消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定位,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按照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滨海、大丰加大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力度,高标准建设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按上下游产业链规划布局化工生产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监管标准,坚决关停不符合标准、无法整改到位的化工生产企业,彻底淘汰安全系数低、污染问题严重的小化工生产企业,支持东台、射阳、建湖等地建设“无化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禁新增重点项目规划外钢铁产能和独立炼焦企业;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加大铸造、焦化、建材等产能压减力度。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2020年前退出,推进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烧结砖瓦行业仅保留年产量3000万块以上的隧道窑生产线,人造板加工行业仅保留1万立方米/年以上的生产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切实强化焦化行业的整治工作,有效降低全市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在完成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2019年整治计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2019年全市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销相关生产许可;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散乱污”企业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四)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鼓励燃气机组实施深度脱氮,燃煤机组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全市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炼焦、燃煤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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