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11月1日讯(记者 胥孜婕)今日,记者从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获悉,因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张店区环保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罚款10万元处罚。 2018年7月9日,张店区环保分局在对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中发现,2018年6月30日,该单位在淄博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报告表显示,其二氧化硫浓度日均值141mg/m?,,标准值为100mg/m?,超标0.41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