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天水华建混凝土工 程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以现金3234.58万元收购自然人缑海荣持有的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华建”)4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是以40%股权对应的天水华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8086.45万元(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天水中材持有天水华建股权比例将由60%增至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 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不超过105,000万元,其中70,000万元为到期续借款项,借款期限1年;35,000万元为新增借款,其中10,000万元为项目借款,借款期限5年,25,000万元为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年。上述借款利率按与银行协商的 利率确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提款。借款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部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46,000万元,该借款为到期续借款项,借款期限为1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5,000万元,该借款为到期续借款项,借款期限为1年;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该借款为到期续借款项,借款期限1年;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4,000 万元,该借款为到期续借款项,借款期限1年;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30,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其中10,000万元为项目借款,主要用于该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借款期限5年;20,000万元为流动资金借款,主要用于该公司项目建成投产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0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 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0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 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8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6票,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 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6)。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