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报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提交时间以人事处通知为准),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6.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核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7.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5天下午17:30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我院人事处确认。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8.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职位,可以按前述确定体检对象的办法递补体检对象。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不递补。 9.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通知等材料,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我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10.报考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调档通知书3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我院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不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招聘动态栏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出现提供虚假信息、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等行为,将上报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 1.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本考试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96-2525690 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596-2049362 附件: 2020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