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一官员被“双开”涉罕见职务,这个机构全国只有十个 10月22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厦门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内金被“双开”。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注意到,他是唯一一位被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通报“双开”的海事法院任职官员。此外,北海海事法院一副院长曾出入夜总会并接受有偿异性陪酒唱歌被免职。据悉,目前海事法院在全国只有十个。 周内金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周内金被“双开” 今日(10月22日)上午,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厦门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内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内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周内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腐化堕落,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内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公开资料显示,周内金于1962年4月出生,福建南安人(厦门海沧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1986年7月至1996年8月,周内金任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政工科科长;1996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副院长;2002年1月至2011年2月,任厦门市同安区法院院长。2011年2月,周内金调到厦门海事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副厅级)。 大白新闻梳理发现,目前,在海事法院任职的官员仅有周内金被中纪委通报“双开”。 北海法院原副院长接受有偿异性陪酒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8日消息,2017年7月13日、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乔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黄向雄两次违规参与广西某公司总经理、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某在北海某酒店的宴请,且两次违规接受他人邀请出入夜总会并接受有偿异性陪侍喝酒唱歌娱乐。 刘乔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北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职务,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黄向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免去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全国只有十个海事法院 据大白新闻了解,海事法院,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一,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 根据198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的规定,中国已在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和武汉等市设立海事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并设有审判委员会。内设海事审判庭和海商审判庭,管辖第一审海事和海商案件。 目前,中国只有十个海事法院,分别是:北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以及周内金曾任职的厦门海事法院。【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人民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