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苏彩芬、曾建扬、杨善顺、龙珍保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6,67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18年9月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苏彩芬、曾建扬、杨善顺、龙珍保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6,679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4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白玉渊、李广宁、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5,5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19年4月3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白玉渊、李广宁、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5,55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白玉渊、李广宁、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5,550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白玉渊、李广宁、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5,550股,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5%,占总股本比例的0.02%。其中,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为23,591股、6,160股、10,795股,授予日期为2017年6月23日;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白玉渊、李广宁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60,003股、15,001股,授予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 2、回购价格 (1)2018年6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46,086,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1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948股。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需对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P=P0÷(1+n)=9.48÷(1+1.0000948)≈4.74,即回购价格由9.48元/股调整为4.74元/股(部分由公司代管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按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发放,故本次回购价格分红部分不做调整)。 (2)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发布《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70%,即每股 9.73 元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由于公司在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后,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46,086,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1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948股。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P0-V)÷(1+n)=(9.73-0.2000189)÷(1+1.0000948)≈4.76;经2018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后,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73元/股调整为4.76元/股。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白玉渊、李广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预留部分授予价格4.76元/股。 公司已向上述5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549,197.95元。 (三)回购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2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1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9年5月31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贵公司已回购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白玉渊、李广宁、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5个自然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115,550股,其中白玉渊、李广宁2人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5,004股,回购价格为4.76元/股,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3人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0,546股,回购价格4.74元/股,合计回购金额人民币549,197.95元已全部支付到位,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115,550.00元,减少资本公积433,647.95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19年7月17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预计变动情况表如下: ■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