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如下裁决:即被告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明升服装有限公司817259元及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6月14日起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据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用名: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业的投资及管理,服装、鞋帽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来源:巨潮资讯网) 值得注意的是,九牧王2019年度报告显示,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度净利润亏损4,418.07万元,与上一年净利润亏损781.80万元相比,下滑4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