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一名消费者向芜湖市消保委投诉,称其2020年1月16日向某国际旅行社支付了7400元全款预订去厦门旅游,因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向旅行社提出退回部分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消费者在行程开始前4-6天提出退款,则扣总费用的20%,1-3天扣40%,消费者提前7天联系旅行社取消行程,但对方还是扣了自己1845元,故并不合理,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芜湖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登记转办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保委处理。后经调解,因疫情防控特殊原因,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回所有已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