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再递补。 (三)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晋江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2020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晋江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