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巡回采访报道 11月23日起,泉州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巡回采访报道”活动,着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大企业今年以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为实施“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三大战略、打造“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详细] 晋江国际鞋纺城 2、泉州洛江区出台购房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最高补贴8万元 近日,洛江区下发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在洛江区购房,可享受财政补贴,购房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补贴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自《通知》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单位和个人(家庭)在洛江区范围内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及车位、车库(不包括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2%的财政补贴;单位和个人(家庭)在洛江区324国道以北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5%的财政补贴;单位和个人(家庭)在洛江区324国道以南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的财政补贴。补贴申请时限截至2017年5月1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五年内(国内毕业生以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在洛江区范围内购买首套独立产权商品房的,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详细] 3、向好人致敬 泉州拍摄道德模范系列主题微电影 全国道德模范“诚实守信类”提名奖获得者连于妹、全国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提名奖获得者罗永秀、福建省首届道德模范陈欠水……近期,在全国文明城市泉州的大地上,一批从这方热土走出来的道德模范形象先后被搬上荧幕,与广大观众和网友见面,并在当地掀起一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传播道德力量的热潮。 [详细] 4、“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泉州举行 12月1日至5日,“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泉州师范学院隆重举行。“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承载了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发展繁荣的梦想,也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研讨会旨在搭建高规格、高水平的学术平台,将沿线国家文化艺术研究的力量整合起来,通过交流与对话,促进“一带一路”文化遗产的保护。 与会专家学者们将围绕文化遗产的创造性保护及其拓展空间、文化遗产的理论视野与创新途径、文化遗产与当代文化艺术科学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与城市文化发展理念等多个议题展开热烈讨论。 [详细] 5、泉州多措并举解决拥堵、内涝、停车难等问题 针对城市拥堵、内涝、停车难等问题,今年泉州市实施了一揽子的解决对策。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出行舒适度,市区相关非机动车道还在推广降坡消坎行动。 泉州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设“畅通城市”,三年建设行动,主要将实施七项工程,分别为路网体系完善的组团间通道衔接工程、片区交通提升及整治工程,智慧管理服务与决策工程、公交综合提升工程、慢行系统品质环境工程以及围绕管理体系的严格执法与需求管理工程。七项工程的众多项目,将分批分期推进,近期实施项目84个。 [详细] 6、泉州市两会时间定了 11月29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决定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8日至11日在泉州市区举行。 泉州市十一届市政协第三十八次主席会议召开,建议泉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7日至10日在泉州市区举行。 [详细]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7、泉州市区西郊片区改造方案征意见 补偿分三种方式 近日,《泉州市西郊片区改造项目(鲤城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征收范围为东至兴贤路、西至忠堡村、南至霞美路、北至白水营(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 补偿方式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 住宅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鼓励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行“等价置换、差价互补、统一安置”及“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原则。店面及其他配套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拆除违章建筑按《方案》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建筑、附属物及地上物(水电表除外)一次性给予货币补偿。 [详细] 8、泉州“海丝”史迹获立法保护 明年起施行 12月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决定。该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泉州市获得设区市立法权后报请批准的首部实体法,意味着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获立法保护。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