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晓蓉)市民陈先生在福建省嗒嗒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嗒嗒用车”)租来小车,在行驶中爆胎,客服让其自行修复,由此产生的350元换胎费用由谁来出,双方纠结了半个月。 起初,陈先生要求“嗒嗒用车”承担2/3的责任,赔付233元现金,被“嗒嗒用车”拒绝,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后,“嗒嗒用车”同意赔付350元,其中一半用优惠券返,但陈先生拒绝,提出只要现金,且要再加30元“耽误费”。 律师建议,可以请第三方对轮胎爆胎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主体。 租来的车子爆胎 客服让司机自行报修 8月7日下午4点40分左右,陈先生在晋江卓辉海港城小区附近,通过嗒嗒用车软件租赁了一辆轿车,行驶约15公里后,在后渚大桥,他听到一阵刺耳的声音,立即靠边停车检查,发现右前轮瘪了。 陈先生拨打嗒嗒用车客服热线,却被告知,维修人员还没上班,请自行叫人维修。陈先生只好自己叫来维修人员,维修人员检查后称,这是爆胎,无法修补,只能更换,费用为350元。 陈先生将修好的车还到就近站点,从租车到还车一共花了3个多小时,原本要办的事也耽误了。 次日,陈先生将维修发票通过微信发给嗒嗒用车客服,要求赔付350元。但对方表示,轮胎是在租期间损坏,费用应由陈先生承担,就算当天是由嗒嗒用车工作人员维修,费用也是由陈先生支付。 “这太不合理了。”陈先生说,系统显示这辆车开了2年多,车轮肯定也有磨损。他提出让“嗒嗒用车”承担2/3的责任,返还233元现金给他。但“嗒嗒用车”拒绝这一方案,只愿意赔付100元优惠券。 多次沟通无果后,陈先生将这一情况投诉到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嗒嗒用车”愿意赔付 调解却失败 20日,双方到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调解。“嗒嗒用车”愿意赔付陈先生350元,但一半用现金,一半用优惠券的形式返到会员卡上。 “我的诉求是现金支付380元,350元是维修费、30元是等待修车和多次协商无果的耽误费。”陈先生现场拒绝了“嗒嗒用车”的赔付方案,当天调解双方不欢而散。 福建省嗒嗒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泉州负责人刘女士介绍,在租车前,系统会提示使用者检查轮胎,陈先生能开出15公里,说明当时的轮胎是完好的。经她了解,爆胎是陈先生在租期间用车不当造成的,所以所有费用应该由陈先生自行支付。且陈先生在遇到故障的情况下,应该第一时间等待嗒嗒用车维修人员到现场修复。在部门的协调下,“嗒嗒用车”愿意做出让步,但拒绝赔付陈先生提出的380元现金的方案。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介绍,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破胎如何承担赔偿责任,要分两种情况分析:如果是使用者使用不当造成车胎损坏的,应该由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能修复的,赔偿修理费,不能修复的,则应该赔偿原车胎的实际价值;如果是在正常使用中,由于车胎自身的原因造成损坏的,使用者没有赔偿责任,应该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罗律师建议,陈先生和“嗒嗒用车”可以请第三方对轮胎爆胎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