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0年高考招生章程(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8
摘要: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0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进档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录取规则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生录取后,自愿加入国防后备班考生需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
(2)年龄和婚姻条件: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学费均按物价局审批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校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校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读书期间的费用问题。根据泉教高[2018]24号文件—《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泉州市高职院校学费减免专业目录的通知》2019年起,凡报读我院航海技术专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以享受泉州市财政6000元的政府财政学费补贴。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91127传真:0595-88909202
网址: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微信:泉州海洋学院、泉海拾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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