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是林加某和翁某玉的结婚之日,翁某玉此时才知道自己又要嫁人了。徐某容与李某红不给翁某玉任何机会,拿着一张红纸婚书让翁某玉改写自己名字为“李丽玉”。翁某玉不肯签字,恼火的李某红当即狠扇了她几个耳光,拳打脚踢逼她签写“李丽玉”且加注“没意见”3个字。 今年3月,翁某玉在丈夫林加某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已怀有三四个月的身孕,但胎儿可能是畸形,医生建议将孩子打掉。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为患者打掉胎儿必须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不明就里的林加某直接向李某红要“户口簿”,惊慌失措的李某红从起先答复“没有李某玉的户口簿”,到最后要么避而不见,要么驱赶林加某。 李某红的行为让翁某玉的“公公”林俊某非常生气。林俊某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翁某玉的养母,翁某玉的养母不得不如实地告知“李某玉就是翁某玉”,并讲述了翁某玉8年前就已远嫁建瓯生有一子但过着家暴的凄苦生活,以及回娘家时不慎被徐某容与李某红诱入戏班、再嫁林加某的经过。 得知事情真相的林俊某,立即带上儿子林加某与翁某玉于今年9月5日向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报案。荔城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经过立案侦查,很快将涉嫌拐卖妇女罪的徐某容与李某红抓获。 经审查,涉嫌拐卖妇女罪的李某红与徐某容只是情人关系,并非夫妻。俩人如实交代诱骗翁某玉从事表演莆仙戏,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李某红先后4次强奸翁某玉;违背被害人翁某玉的意愿,威胁、强迫翁某玉嫁给林加某、收取林加某20万元聘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莆田市荔城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红、徐某容执行逮捕。 (本报记者 陈琦 特约记者 肖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