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莆田市2020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专业条件见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报考者可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 (二)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人员应于4月22日上午8:00点—4月28日下午5:00点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4月28日下午5时关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支付宝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支付宝客服)。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市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市组织人事部门裁定。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上午8:00—4月30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笔试前一周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除报名费。有关报考人员应先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回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A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报考B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临床类》,内容包含临床医学、精神病学、麻醉学、病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急救医学、妇产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 报考C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护理类》,内容包含护理(学)、助产士等专业知识; 报考D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组织人事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和莆田市人社局网站()。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全部设在莆田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笔试加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受理程序、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与笔试时间同步通知,考生可关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和莆田市人社局网站()。 5.成绩查询及合格线 届时请登录莆田市人社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本次 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工勤岗位的合格线为50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二)面试 1.对象确定 设置需要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轮(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