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通报2018年11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其中,宁德市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二位。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对11月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进行评价,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宁德、莆田、三明、福州、龙岩、泉州、厦门、漳州。其中,宁德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综合指数为2.65,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 而全省58个县级城市(即12个县级市、42个县、4个县级区)中,寿宁、周宁上榜空气质量前10强。(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原标题:上月我市空气质量居全省第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