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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宁德高速交警支队招聘3人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15
摘要:因工作需要,宁德高速交警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单位及名额岗位1:一大队非在编人员1名(上班地址:宁德市、福安

因工作需要,宁德高速交警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及名额

岗位1:一大队非在编人员1名(上班地址:宁德市、福安市境内沈海高速公路沿线中队)

岗位2:五大队临时筹备组一中队非在编人员2名(上班地址:古田县、屏南县高速公路沿线境内)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三)非在编人员:参与一线勤务,协助民警开展执勤执法,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持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C1(驾龄至少一年以上),应届大学毕业生、文秘专业、公安以及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宁德高速交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投稿至ndgzzgs@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我队将在网上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5月18日统一通知可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及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原件等,对无原件或提供虚假原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四)聘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执行,聘用后,按照规定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工资约2400元(含五险一金)经综合考评,工作表现优异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报支队决定是否提高工资薪档。

联系地址: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宁德市东侨区万安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3-2758006(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

2020年5月9日

附件下载: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原标题:宁德高速交警支队招聘公告

原链接:!enterPage?forwardpage=zxDetail&articleid=20200509004644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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