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浦城县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
5月16日,浦城县开展以“保护三江源、喝上放心水”、“增殖放流,修复生态”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改善水环境”活动,当日共计投入南浦溪流域建鲤、中科三号鲫鱼、中华鳖、青虾等鱼种3500斤,瓯江彩鲤、草鱼、鳙鱼等鱼苗102万尾。 此次活动由浦城县人民法院组织。省高院生态庭庭长祝昌霖、南平市中院院长黄石勇、浦城县委副书记张建斌、县人大副主任周裕明、县政府副县长缪早根,县法院院长虞钧、县检察院、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相关领导和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周边群众共计300多人参加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域内水生态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退化,水生态环境不同程度受到污染。为加强水资源保护,预防和惩治破坏水生态行为,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浦城法院以审理被告浦城县闽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罪一案为切入点,对做好水资源的保护、改善及修复进行专门调研,并用被告人邓某、李某自愿出资的10万元作为生态修复资金委托农业局购买鱼苗投放纳污水体南浦溪,补充了当地河流的水生生物及多样性资源,保护、改善与修复水域的生态环境和水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浦城县法院针对水资源犯罪案件进行“修复性司法”的首次有益尝试,同时也开启了全市法院改善水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序幕。“希望通过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能够提高广大群众珍惜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对改善受损水环境和有效遏制污染水环境及破坏水资源行为能产生积极影响,让老百姓切实喝上放心水。”浦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虞钧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