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00—7月22日下午18:0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委托组织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其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9月1日上午8:00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能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市属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2.免笔试岗位 ——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岗位,均在《简章》中注明。 3.受各县(市、区)委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其开考比例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上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4.时间和科目 (1)9月5日9:00——11: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2)9月5日14:30至16:30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各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简章》。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南平市区(建阳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6.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1日。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4单元B525室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7.成绩查询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平人才网()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8.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划定。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除部分有特殊要求岗位外,均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断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部分需要片段教学+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才艺展示面试的岗位,各测评科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