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以上材料以邮件附件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初审。由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以短信通知初审结果。 (四)报名咨询方式。咨询单位: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高铁北站西侧安济客运枢纽三层,咨询电话:0599-8615183。 五、考试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条件。原则上招聘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内部招聘、中层管理岗位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 (二)面试内容与人员确定 面试主要是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 综合部将电话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录用人选,但最低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应聘人员的最后面试分不得低于75分。 六、体检与查档 (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支付。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人事档案查档审核,凡出现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工作经历与应聘所填报信息有重大出入造成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查档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但最低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聘用 查档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平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携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一次工作经历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至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报到。因公示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其他 1.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五险一金”及国家规定的假期。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不低于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工资的80%。,凡未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如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工学类全日制毕业生,可根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政策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