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4.确定聘用岗位:体检、考核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学校。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首个聘任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招聘到城区小学、幼儿园的教师,第二年起应到农村学校支教2年。 3.首轮招聘出现空缺的岗位,将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招聘系统开展第二轮补招。补招岗位调至乡(镇)中心小学所属村校语文、数学学科招聘,指标按5:5比例分配。根据两轮公布的总岗位,第一轮确定的招聘人员先行选岗,第二轮招聘的人员后选岗位。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3321588,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1. 2020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2.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