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延平辖区 来源:南平市教育局 作者:发表时间:2019-04-26 16:36 访问次数: 字体:
延平辖区各小学: 现将《2019年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有关精神,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小学所有剩余学位继续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的对象实行电脑派位,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涉及房地产新增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有关划片事宜,依照南平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的意见执行。 三、录取要求 1. 根据“住、户一致”原则,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2. 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进行电脑派位。 3. 电脑派位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4. 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南平市东山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2019年秋季起列入“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类别”。 5.严禁城区第一批招生的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南平市东山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等10所小学的“片内生招生对象”及“优先电脑派位招生对象”跨片区报名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原划片学校片内生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校的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存在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四、入学年龄 1.一年级新生招收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3.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7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入读一年级,须同时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缓入学证明”。 五、报名方式 第一步:入学信息网络填报。6月1-30日,登录“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先点击网页右下方的“招生窗口”或“延平区教育专栏”,再点击“栏目导航”中的“招生窗口”,根据《延平辖区幼儿园升小学报名微信端信息采集操作说明》,完成学生入学信息网络填报。 第二步:现场提交材料。根据第一、二批招生学校规定的“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学生或家长携带报名号条形码(进入“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招生与报名→“我的条形码”按钮展示,或展示该条形码的手机截图)及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六、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 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南平市东山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等10所小学。 (一)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划片区域 1.南平实验小学 八一路单号101号至289号、三元路、进步路、文体路、北门岭。 2.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 玉屏小区、工业路102号(黄丛岭社区)、恒大御景(闽江路31号)、中央金座(闽江路33号)。 3.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 江南新城、八仙村、江南水岸(李侗路1号)。 4.南平师范附属小学 中山路单号1号至159号、中山路双号2号至44号、新建路双号2号至136号(原新建路单号123号及以上)、新建路单号1号至111号(原新建路双号66号及以上)、江滨中路单号1号至13号、江滨南路双号2号至120号(原滨江南路单号1号至233号)、江滨南路单号1号至191号(原滨江南路双号62号至252号)、里丹巷、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原西门岭)、环城南路单号27号及以下、环城南路双号60号及以下、新建巷、中学岭。 5.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