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岗位由福州市医保局直属事业单位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和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负责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及相关资历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人事人才网()、“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福建考试报名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和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