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中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不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传言进行了澄清。
7月9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中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不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传言进行了澄清。 传言称,2020年7月1日起,福州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政,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的房产,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无论全款还是贷款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也就是执行利率为3.575%。 对此,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中心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调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屋套数认定以及贷款利率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根据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为准,若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证明在一套及以内,且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无论是购买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均为: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贷款年限在5年(含)以下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变动,中心均会第一时间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等渠道对外公布。请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多关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正规媒体发布的政策信息,理性识别网络谣言,做到勿信谣,勿传谣。(来源:财经网) 标签: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的立场或观点。本文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商业性或盈利性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通过【400-606-6969】或【ljcj@leju.com】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审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