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小区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三、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同上)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来宁人员,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严控公共场所。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七、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此通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村及各单位。 哈尔滨市:全市所有小区、村屯、单位,封闭管理! 2月4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8号公告,为切实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哈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三区和九县(市)进一步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对外地进入人员,采取48小时集中隔离;对本区县(市)返回人员,采取48小时居家隔离;出本区县(市)人员,出城前必须进行体检,由区县(市)指定医院提供健康证明方可外出。 二、对全市所有居民小区、村屯、单位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要有计划安排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原则上每两天1人外出(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正常上班等人员外)。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原则上每个小区、村屯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本小区、村屯、单位人员出入须登记测温,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立即由专业医护人员组织送往发热门诊。 三、对已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村屯在显著位置挂牌,实行挂牌管理,组织消杀,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各区县(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可结合实际,对单个楼梯单元、单栋楼体或整个小区、村屯实行挂牌、封闭,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全市城区内道路全天24小时对载客汽车实行限制通行,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以外,全部采取日期尾号通行管理措施,每天只允许2个数字尾号车牌的载客汽车通行。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生产生活保障的人员车辆,可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具体措施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外公布)。 五、对需隔离观察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登记造册,对拒不配合或违反隔离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六、发动各方力量劝导广大群众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会,“红事”“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委会备案,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当地公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七、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街长、网格长、楼长、屯长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做好社区、居民单元楼及村屯的封闭式管理,保障好居民日常生活;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全力配合,切实维护好治安秩序;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及社区、村委会要有序动员群众加强自我管理。各小区物业企业要切实履行服务管理职责,协助做好小区封闭管理和公共区域的消毒保洁工作。 八、落实出租房屋管理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责任。 九、建立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由各区县(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组织实施。 十、各区县(市)可根据本公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福州各区县发布禁令 小区封闭式管理,倡导每户每2天1人外岀! 海峡都市报2月4日报道,福州市辖下鼓楼区、长乐区、马尾区、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等区县发布最新疫情防控禁令,出台最严出行管控措施。 如长乐区通告: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严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企业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