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在立法方面,房地产税应该和整个税收体系的改革结合起来,既要有保有环节税收,在开发、流通环节当中,也应该和一些税相应合并。另外,税基是宽的,但税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考虑区域差别和大部分业主的接受能力,区别不同城市的税率,明确哪些是可以减免的,综合考虑税基、税率、优惠政策。 在税基问题上,国际上,房产税开征的税基有依据租金收入的和依据房屋评估价两种。2017年12月,时任财政部长肖捷撰文指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负,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在税率问题上,多位受访人士均表示,作为地方税种,房产税的税率设置将会赋予地方更大的权力。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开征房地产税,一是在制度建立初期,税率不能过高;二是税率高低与征税基数评估高低形成内在逻辑关系,通常税基(评估价)越高,税率相对越低,反之亦然。 此外,在房产税免征额上,各地的免征额设置被认为应该因地制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税肯定要设定最低居住面积免除额。尹中卿主张对居民住宅免税面积应该宽松一点,不要像个税一样频繁提标准,一开始宁可把标准定得高一点。比如,如果平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可以确定人均40平方米、50平方米甚至60平方米作为免税面积,“按照‘房住不炒’的原则,自住的可以尽量不交、少交,这样税种才容易推出”。 此外,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房主来说,空置税是否会出台,也是一个市场关心的问题。 3月27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可行的,但对于空置税持谨慎态度。 贾康指出,如何认定空置与否,讨论了若干年还是有争议,如果能够认定“空置”,这个税种还是可行的,但是现在看不出这种可能性。同时,即使空置税成为一个征税税种,也不能替代房地产税。 住房保有量之谜从宏观来看,房地产税影响几何? Wind数据显示,2017年,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在内,我国5种不动产领域特有税种总计实现税收16438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7.97%。 其中,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征收的房产税,实现260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仅2.85%。 多位受访人士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如果针对个人保有住房环节的房产税的开征,房产税的比重或会大幅度上升,但同时,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交易流转过程中的税收,会做相应的合并和下调,避免重复征税。 不过,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来看,由于税率较低、征收范围将较小等原因,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并不明显。 政策来看,上海对首套房免征,同时规定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免税,并且按照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的70%来计算;重庆方案是对每户100平方米(高档商品房)和180平方米(独栋商品住宅)内这一部分免征。税率方面,上海税率暂定0.6%;重庆税率为0.5%-1.2%。 以重庆为例,2018年重庆全市收入房产税67.3亿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2%,而2014年,两个数字分别是17.4亿元和3.7%。 不过,由于我国从自1984年以来,一直没有进行新的全国性住房普查,确切的住房保有量难以估计,再叠加未来各个地方不同的税率与免征额等设置,多位受访人士均指出,现阶段还难以直接测算开征房产税可能带来的影响。但从上海和重庆的经验来看,类似的税率设置,对楼市影响不大。 |